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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千年税赋一朝免

取消农业税――千年税赋一朝免

原标题:取消农业税――千年税赋一朝免

中国农业博物馆取消农业税场景展示。 本报记者李竟涵摄

农业税完税证明。

农业税取消后的纪念火柴盒。资料图

大事记

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1992年,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自发开展“税费提留30元一次到位”的改革探索。

1998年,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内容。同年11月,国务院成立农村税改“三人小组”。

2000年,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增加了河北等16个省,扩大到全国20个省。上海市率先取消农业特产税。

2003年1月4日,《农民日报》在1版2版刊发一组报道《特产税,一个正在圈点的句号》,推动农业特产税取消。

2003年8月,上海市宣布全面免征农业税。

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

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到2005年12月,已有28个省全部免征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村税费改革转入农村综合改革阶段。

中国农业博物馆四号展厅中央,有一尊高约一米的三足青铜圆鼎,在人们的抚摸下,鼎腹已是红中透亮。鼎上不是古奥的篆书文言,而是用现代白话铭记了历代田赋变迁。

岁月失语,惟石能言。2006年这尊由河北灵寿县农民王三妮铸造的“告别田赋鼎”,向世人宣告2600年“皇粮国税”的历史终结,代表着亿万中国农民的希冀和喜悦:历经数千年风雨沧桑,卸下因袭重负的中国农民,终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惠农新时代。

如今,铸鼎的王三妮已经71岁,家里种着10亩地:“现在不仅不用交税,种地还有补贴,每个月还有100元的养老金。”闲适之余,他和老伴每天都到村里新建的广场下棋、散步、跳舞。

取消农业税,是中国5000年农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是我国40年改革发展中继“大包干”后进入新世纪以来最具标志性的惠民善举,自此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开始发生了一系列转折,工农城乡关系开始反向转变,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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