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税款的是是非非
较早提到苹果可能漏税的媒体是《纽约时报》,它在2012年4月的一篇报道中曾称,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美国州和海外国家的子公司,苹果公司的应纳税率远远低于大多数同等规模的企业。
随后,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委员会就苹果纳税展开调查,这是继微软和惠普之后,第三家遭到美国参院严厉避税调查的科技企业。
长达40页的调查报告于2013年5月21日发布。报告中称,苹果的企业结构使其在任何国家几乎免缴海外盈利的税。一个例子是,“从2009年到2011年,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 SI)的企业所得税率远低于1%,2011年的纳税税率甚至低至0 .05%(220亿美元的税前利润只缴纳了1000万美元的税款)”。而作为A SI母公司的苹果国际运营公司(A O I),“(从2009年到2011年)没有向任何主权政府缴纳任何企业所得税。”
作为回应,在参议院发布调查报告前后,苹果公司也在官网上公布了三份回应。
对于报告中提到的避税手法,苹果公司C FO奥本海默回应称,“尽管A SI和A O I都是在爱尔兰组建的公司,但按照爱尔兰的法律,这两家企业都不是当地的纳税企业……在A SI和A O I的利润中,钱是在哪里挣得,就会按照那个国家的法律纳税。”
苹果公司C E O库克则基本否定了报告中的指责。库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