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财税服务推荐

精选优质财税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可靠的财税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零报税代理记账
零申报代理记账
报税做账算帐财务报表老会计做账
代理记账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工商营业执照年度年报年检公示
全国个体、企业、公司、合作社工商年审年报服务!
个体/10元/次 企业/20元/次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财税咨询服务
一对一专业财税咨询,解决企业财税难题,提供定制方案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财务分析服务
小规模个体报税0申报税务年报工商年报月报季报报税代理记账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立即咨询专业财税顾问
微信号: lhy_happyday
会计从业9年,管理多家个体工商、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等企业的财务、税务等相关工作!。
扫码或搜索添加微信,备注"财税咨询"获取专属优惠
知方号 知方号

财政部:疫情防控关于捐赠税收政策怎么规定?

财政部:疫情防控关于捐赠税收政策怎么规定?

  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那么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1、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如果企业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方式,进行现金及物品的捐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准予全额扣除。

  2、如果企业及个人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相关医院直接捐赠应对肺炎疫情的物品,那么,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上可以全额扣除。

  关于税前扣除事宜,捐赠人可凭借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按照规定办理。

  小结第1点和第2点:以上都是企业及个人捐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相关税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上是允许全额扣除的。

  3、单位、个体户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国家机关,无偿捐赠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在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上实行免征。若单位和个体户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相关税收规定同上。

  4、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所接受的捐赠,注意不得挪作他用,必须将这些捐赠物专门用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相关工作。

  小编有话说:这份《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了企业、个人及个体户捐赠方面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明确指出了这些应对疫情的捐赠物品,仅仅用于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能作为他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