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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

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

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包括:

1、定价: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是纯债券价值和复杂期权价值总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了正股价格、转股价格、政府和转债规模等纯债价值可以通过贴现转换债券的约定,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出复杂期权价值可以采用随机模拟等数量化方法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与传承站架子转股价值的关系,为当正股价格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政府价格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

2、交易方式:可转换债券实行的是T 0交易方式,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股票交易的规则。

3、交易费用: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应当向券商交纳佣金,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满中五块钱按照五块钱收取,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交纳手续费用,上海每笔人民币一元异地每笔三元成交之后,在办理交割的时候,投资者应当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满足五块钱按照五块钱收取。

扩展资料:

可转债实行T 0交易,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债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规则。

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 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一手=10张),实行整手倍数交易。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每次申报最低不少于一个价位。交易时间:与A股相同交易清算:与A股相同交易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转托管: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规则。

(扩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交易规则体现在交易方式,交易报价,交易时间,交易终止四个方面。

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 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一手=10张),实行整手倍数交易。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每次申报最低不少于一个价位。

交易时间:与A股相同交易清算:与A股相同

交易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

1、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要有股票账户才能买卖可转债,具体操作也与股票类似。买入可转债后,投资者可以一直持有,直至到期本息兑付,也可进行转股。也可通过在二级市场交易,实行T 0交易。 2、交易价格 可转债1张面值100元,买卖时以“手”为单位申报,1手等于1000元面值,即每次最少买入10张。例如投资者用1100元购买了10张面值是100元的可转债,转股价是10元每股。不考虑手续费的因素,只有当正股价高于11云时,投资者才是赚的。 3、交易费用 投资者进行可转债买卖时需缴纳一定的佣金和手续费,深市按总成交金额的2‰交纳佣金,沪市按每笔人民币1元(上海)或3元(异地)交纳手续费,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按总成交金额的2‰交纳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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