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代持协议可以是口头的法律规定:有效性、巨大风险与最佳实践
什么是公司股权代持协议?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通常指的是显名股东(名义股东、代持人)与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被代持人)之间约定,由显名股东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实际出资、享有股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权利义务安排。这种协议通常用于解决实际出资人不便或不愿直接持股的情况,例如规避某些行业限制、对外隐藏实际控制人身份、或简化股权结构等。
口头股权代持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根据中国的《民法典》以及原《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其他合同通常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股权代持协议,从本质上来看,属于一种合同。因此,理论上讲,公司股权代持协议可以是口头的,且在满足合同生效要件的前提下,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股权代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具备代持的真实意思,口头协议理论上是有效的。
口头股权代持协议面临的巨大风险
尽管口头股权代持协议在法律上可能有效,但其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且在实践中极难得到保障。 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专业人士和法律建议都强烈不推荐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股权代持的原因。
1. 举证困难,维权无门 证据缺失:口头协议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有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隐名股东很难证明协议的存在、具体内容、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代持事实。 口说无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依靠证据来认定事实。如果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而没有其他辅助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会议纪要、证人证言等),隐名股东的主张很难被采信。 否认风险:名义股东一旦否认代持关系,隐名股东将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2. 协议条款模糊,权利义务不明确 约定不明:口头协议往往无法详细约定代持期限、代持费用、收益分配、风险承担、股权转让、名义股东义务(如投票权行使、分红转交)、隐名股东义务(如出资到位、承担亏损)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争议频发:由于条款模糊,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极易引发争议,甚至导致合作破裂。 3. 名义股东的背信风险 私自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可能利用其显名身份,将代持的股权私自转让、质押给善意第三人,或进行其他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由于登记对抗主义,第三人往往是基于股权登记信息作出判断,隐名股东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 拒绝归还股权:名义股东在公司盈利或股权价值增值后,可能拒绝承认代持关系,或拒绝按约定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 资不抵债:名义股东自身出现债务危机,其代持的股权可能被其债权人查封、冻结甚至强制执行,导致隐名股东遭受损失。 4. 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复杂性 对抗善意第三人困难:公司法强调公示原则。股权登记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等善意第三人通常是依据工商登记来认定公司股东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内部代持约定,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东权利行使受限: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所有对外行为都必须通过名义股东进行,增加了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 5. 继承与争议 如果名义股东不幸去世,其继承人可能不了解或不承认代持事实,隐名股东需要与继承人进行复杂的协商和法律诉讼。强烈建议:股权代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鉴于口头股权代持协议的巨大风险和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强烈建议并几乎是强制性要求,任何股权代持行为都必须订立规范、详细的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能够清晰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书面股权代持协议应包含哪些关键条款?一份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双方主体信息:明确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代持标的:明确代持的股权比例、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和时间。 代持目的及背景:阐明代持关系形成的真实原因。 出资来源及实际权利归属:明确股权的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股权的实际权益和收益均归隐名股东所有,名义股东仅为名义上的持有人。 名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代持人应尽的勤勉义务。 按隐名股东指示行使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 及时向隐名股东转交股权收益(分红、转让款等)。 未经隐名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处分代持股权。 定期向隐名股东汇报公司经营状况。 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实际出资到位并承担相应风险。 向名义股东发出指令。 监督名义股东履行代持义务。 支付代持费用(如双方约定)。 股权转让与解除代持: 明确在何种条件下(如公司上市、隐名股东要求、代持期满等),名义股东应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 明确股权转让的程序、费用承担。 约定解除代持关系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详细约定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诉讼或仲裁)及管辖地。 协议生效条件及日期。 其他约定:如保密条款、通知送达方式等。总结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股权代持协议可以是口头的,并具有理论上的法律效力。然而,在实际操作和法律实践中,口头协议的风险是无法承受的,几乎会导致未来出现任何纠纷时,隐名股东的权益都难以得到保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务必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详细、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并尽可能保留与代持事实相关的所有辅助证据(如出资凭证、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 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