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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什么时候开始的排污许可制度的历史沿革与重要意义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核心制度,旨在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排污行为。对于许多关注环保政策的企业或个人而言,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排污许可证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追溯我国环保法制建设的历程。排污许可证制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着国家环保理念的深化和管理体系的完善而逐步发展、演变的。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萌芽与初期探索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排污者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后,仍不能免除其治理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国家鼓励、支持排污者实施技术改造,实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虽然此时尚未直接使用“排污许可证”这一概念,但“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和“排污者治理责任”的明确,已经体现了国家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初步意图。

此外,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一些地方也开始探索实行与排污相关的管理措施。例如,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都为后续排污管理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是我国排污管理制度的萌芽阶段,主要以“排污收费”作为经济手段进行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逐步推行与初步形成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尤其是在水污染防治领域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这一决定为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随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例如《全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等,逐步细化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核发、监督管理等环节。

此时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并行,共同构成了我国污染物排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地方执行不力、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但其作为一项法制化管理手段的地位已经初步确立。

此阶段的特点是:从政策倡导到具体规章的出台,制度框架初步搭建。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代化改革与全面实施 (21世纪10年代至今)

排污许可证制度真正进入全面实施和深化改革阶段,则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而加速的。

里程碑事件:2016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这是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文件。 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强调要实现“一证式管理”。这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从原有的与排污收费等并行的管理模式,向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转变。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更是将排污许可制度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使其具有了更强的法律约束力。 随后,生态环境部陆续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各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和技术文件,构建了完整的排污许可管理体系。

因此,如果问及“排污许可证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法律基础和制度萌芽来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但若从“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全面、系统实施角度来看,则主要是在2016年《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发布之后,进入了快速、全面的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要求更加严格,覆盖范围更广,真正实现了“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管理目标。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性与意义

作为新时期生态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依法治污的基础: 明确了企业的排污权和排污责任,实现了从“控制总量”向“许可排放量”的转变,为依法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精细化管理的抓手: 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以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要求,实现了对污染源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企业守法的主体: 促使企业承担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倒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社会监督的平台: 许可证信息公开,便于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企业排污行为。 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将水、气、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排放纳入统一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常见问题解答 (FAQs)

Q1: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造纸、纺织印染、制药、食品加工等多个工业行业,以及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具体是否需要办理,应参照最新的《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判断。

Q2: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企业排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需要及时进行变更或重新申请。

Q3: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责令停止排污 限期改正 处以罚款(罚款金额较大,可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停产整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的合规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持证和排放。

总而言之,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从初期的探索到全面实施,历经了三十余年的发展与完善。它已经从一项简单的管理手段,发展成为支撑我国环境管理体系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制度。理解其发展历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其重要性,并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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