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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深度解读中国个税体系中的累进税率应用

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在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体系下,超额累进税率主要适用于两种类型的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这两种所得类型是个人所得税法中体现“多得多缴、少得少缴”原则,实现税负公平和收入再分配功能的核心部分。理解其计征方式,对于每一位纳税人至关重要。

综合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将以下四项传统分类所得合并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刻字、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综合所得的计税方式

对于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其综合所得采取按年计算、汇总申报的方式。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费用扣除(每年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专项扣除: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将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分段计算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的定义: 是指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若干级距,对每个级距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随着所得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这种税率计算方式的特点是,只有超过某个级距的部分才适用更高的税率,而非全部所得都适用最高税率,从而有效避免了“多赚一块钱,税率跳一级”的极端情况。

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请注意,以下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而言。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元。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元。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元。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元。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元,则其应纳税额为: 150,000 × 20% - 16,920 = 30,000 - 16,920 = 13,080元。

经营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什么是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如开小店、工作室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投资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所得: 指个人不属于上述两类,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所得的。

经营所得的计税方式

经营所得也采用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相对复杂,通常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税金 - 损失 - 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核定征收的除外,一般是查账征收。

经营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表

经营所得的税率表与综合所得有所不同: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元。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元。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元。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他所得类型(不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除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类所得,但它们不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是采用比例税率(定率)或固定税率计征: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通常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再计算应纳税额。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 通常适用20%的比例税率,如中奖所得、彩票所得等。

这些所得类型由于其性质、来源或征管便利性等考虑,不采用累进税率,而是采取相对固定的税率。

总结与建议

理解个人所得税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式,是每一个纳税人进行合理税务规划的基础。

综合所得: 涵盖了我们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年度汇算清缴时需综合考虑各项收入与扣除。 经营所得: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合伙企业投资者,其税率和计算方式与综合所得有所区别。

个人所得税法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导向,确保税负的公平性。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多项复杂因素,包括各项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等,建议:

妥善保管各类收入和支出凭证。 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 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 特别是对于收入结构复杂、涉及多种所得来源的个人,专业指导能有效避免税务风险,实现合法节税。 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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