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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86号深度解析、政策解读与企业指南

深入解读《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以下简称“86号令”)是国家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规章。自发布以来,它成为指导我国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和持证运营的核心依据之一。本文将围绕86号令,通过一系列详细问答,为您提供全面的政策解读和实务指南。

1. 什么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86号令)?其核心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已并入应急管理部)于2016年发布的行政规章。其核心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延续、变更和注销等管理活动,确保从事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86号令明确了哪些行业需要办理许可证、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要配套法规。

2. 86号令的颁布背景及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2.1 颁布背景: 法律依据的完善: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实施,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细致的要求,86号令正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具体的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 面对当时严峻的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国家需要进一步强化事前准入管理,提高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门槛,促使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管理经验的总结: 整合并优化了此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旨在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 2.2 重要意义: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具备并持续保持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才能获得和持有许可证。 实现源头治理: 通过许可证制度,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之外,或督促其改进,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 规范政府部门监管: 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推动行业安全发展: 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高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 哪些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86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这些行业主要包括:

矿山企业: 包括煤矿、非煤矿山等。 建筑施工企业: 承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

注意: 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行业监管的深化,具体适用范围可能会有微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密切关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的最新要求,确保合规经营。

4.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86号令对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企业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确保有专门的力量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 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价。 有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有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记录。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为从业人员提供保障。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重要提示: 不同行业对申请条件有更具体的细化要求,例如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等条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距离等有严格要求。企业在申请前务必对照行业特定标准进行全面自查。

5.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经过以下主要环节:

前期准备与自查: 企业对照86号令及相关行业规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确保符合各项要求。 准备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证明、设备设施清单、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等。 提交申请: 向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受理层级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类别有所不同。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 形式审查: 受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实质审查与现场核查: 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或执法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生产现场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以及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审批决定与公告: 综合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审批部门依法作出是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书面告知不予颁发许可证的理由。 颁发许可证后,相关信息通常会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办理时限: 86号令规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现场核查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6.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进行延期(续期)?

6.1 有效期:

根据86号令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6.2 延期(续期)办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企业持续保持了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及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费用。 没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等。 申请材料: 提交延期申请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自查报告、事故情况说明(如无事故应说明)、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说明等。 审批: 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延期,有效期仍为3年。

注意: 如果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累计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可能不予直接延期,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7. 违反86号令规定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违反86号令的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较大数额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让、冒用或者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不再符合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参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警示: 无证生产经营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和停产整顿,一旦发生事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企业社会信用将严重受损。

8. 86号令在实际执行中常见的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8.1 常见问题: 对政策理解不透彻: 部分企业未能准确理解86号令及行业细则的具体要求。 安全投入不足: 未能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或进行技术改造。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不健全: 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缺乏完善的记录。 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 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严格培训和考核即上岗。 应急管理体系薄弱: 应急预案编制不科学,演练不充分,应急物资储备不足。 申请材料准备不规范: 材料缺失、内容不符或弄虚作假。 8.2 企业应对策略: 加强学习与培训: 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骨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86号令,确保对政策的准确把握。 加大安全投入: 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更新和维护,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强化人员素质: 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完善应急预案: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规范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详细记录,确保申请和延期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寻求专业指导: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或安全评价,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 86号令与《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86号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母法与子法、原则与实施细则的关系。

《安全生产法》: 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责、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宏观性、框架性的内容。它确立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86号令: 是为了具体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各项规定而制定的行政规章。它将法律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可操作化,明确了许可证的申请、颁发、管理、延续、变更、注销等环节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要求。

此外,86号令还与《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我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体系。企业在办理和遵守86号令时,也必须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通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86号令)的深度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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