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计划在香港联合交易所(HKEX)上市的公司而言,其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简称A&A)或称组织章程细则,是核心法律文件之一。这份文件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内部运作规则、股东与董事的权利义务,更是香港联交所进行上市审批时的重点审查对象。不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条例》要求的公司章程,将成为上市进程中的重大障碍。本文将详细解析香港上市对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为拟上市公司提供一份全面的合规指南。
什么是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性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结构、运营方式以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在香港,根据《公司条例》,公司通常需要有公司章程大纲(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和公司章程细则(Articles of Association)。然而,自2014年《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后,新注册的公司不再强制要求公司章程大纲,其大部分内容已整合至公司章程细则中。因此,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公司章程”主要指“组织章程细则”。
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必须确保其内容与香港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条例》保持一致。
香港上市对公司章程的核心要求概述
香港联交所对拟上市公司的章程细则有严格且细致的要求,旨在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股东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信息披露机制透明,并符合国际最佳实践。以下是核心要求的一些概括性原则:
保障股东权利: 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的权利得到公平对待和充分保护。 健全公司治理: 明确董事会构成、职责、权力分配,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符合法律法规: 不得与香港《公司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的任何条款相抵触。 透明度和可执行性: 规定清晰明确,易于理解和执行。任何不符合上述原则或与《上市规则》附件三(适用于开曼群岛、百慕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注册成立的海外发行人)或《上市规则》附件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有冲突的条款,都可能需要修改。
具体条款要求深度解析
1. 股份与股本结构
公司章程必须清晰地界定公司的股份与股本结构,这是上市审查的重点之一。
股份类别和权利: 必须详细说明所有已发行和待发行股份的类别(如普通股、优先股等)。 明确不同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包括投票权、股息权、清算分配权等。 通常情况下,香港联交所要求所有普通股应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如存在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则需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八A章的特别规定。 股份转让: 规定股份的转让程序、登记方式,确保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在不违反适用证券法的前提下)。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应设置不合理的转让限制,但章程中可包含董事会在特定情况下拒绝登记股份转让的有限权力(例如,转让文件不规范)。 重要提示: 章程中不能包含任何阻碍股份自由流通的条款,除非《上市规则》有明确豁免。 股本增减与回购: 规定公司股本增加、减少或股份回购的权力及其行使程序,必须符合《公司条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 例如,回购股份通常需要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2. 董事会与公司治理
公司章程必须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结构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关键。
董事的委任、罢免与任期: 明确董事的委任、重选、罢免以及辞职的程序。 通常要求董事须定期(例如每三年)轮值告退并重选。 需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INED)的委任程序和权利,根据《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应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至少三分之一。 董事会权力与职责: 详细列明董事会的权力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如会议通知、法定人数、投票表决方式)。 章程中应包含董事会处理利益冲突的规定。 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以明确界定,最好由不同人士担任。 董事薪酬: 规定董事薪酬的确定方式及调整程序。 委员会设置: 尽管《上市规则》要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如有),章程中可以对这些委员会的设立、成员资格、职权范围等作出原则性规定。详细的职责通常在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书中列明。3. 股东权利与会议
公司章程必须充分保障股东的权利,特别是召开股东会议和行使投票权的权利。
股东周年大会(AGM)和股东特别大会(EGM):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频率(如每年一次股东周年大会)。 明确会议通知的期限(例如,股东周年大会至少21天,股东特别大会至少14天)。 规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主持、表决方式(举手或投票)、决议生效条件(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 股东提案权: 保障股东提出议案、质询董事及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通常,持有公司股本一定比例(如5%)或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 章程中应体现《上市规则》对须予公布的交易和关联交易的审批要求,包括需要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4. 分派与储备
公司章程应对利润分配和储备金管理做出规定。
股息派发: 明确董事会派发股息的权力,以及派发股息的条件和程序。 通常,股息派发必须符合《公司条例》关于可分派利润的规定。 储备金: 规定公司利润可以拨入各种储备金(如法定储备、一般储备等)的权力。5. 章程修订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必须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
修订程序: 规定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特别决议通常要求至少75%的投票权通过。 修订后的章程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备案。6. 反收购条款的限制
香港联交所通常不允许公司章程中包含任何反收购条款(Anti-Takeover Provisions),除非这些条款符合《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且对所有股东公平。
任何旨在阻止或延缓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条款,如“毒丸计划”(Poison Pills)、“分层董事会”(Staggered Board)等,都将受到严格审查,多数情况下会被要求删除。 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股东的投资自由。7. 其他重要条款
除了上述核心内容,公司章程通常还会包含以下条款:
公司印鉴: 规定公司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审计师: 规定审计师的委任、酬金和职责。 公司解散与清盘: 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盘的程序及资产分配方式。 会议通知语言: 对于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通常要求公司文件(包括会议通知)提供中英文版本。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引言: “《上市规则》旨在为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提供一个清晰、透明和高效的监管框架,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秩序性,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必须全面符合《上市规则》的各项要求。”合规的重要性与常见问题
为什么公司章程的合规性如此重要?
上市审批的关键: 联交所会仔细审查公司章程,任何不符合《上市规则》或《公司条例》的条款都可能导致上市申请被拒绝或延误。 保护投资者: 合规的章程确保了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的权利得到保护,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健全公司治理: 明确的章程有助于建立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内部争议和运营风险。常见问题与挑战:
旧章程的修订: 许多公司在设立时使用的章程可能不符合上市要求,需要进行大量修订,这可能涉及复杂的内部审批程序。 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冲突: 对于在开曼群岛、百慕大或中国内地注册的公司,其注册地的法律与香港《上市规则》之间可能存在差异,需要仔细协调和修订。 理解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内容繁杂,公司可能难以全面理解和正确应用所有相关要求。鉴于公司章程在香港上市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复杂性,强烈建议拟上市公司在启动上市计划时,就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和修订公司章程。法律顾问将确保公司章程的每一个条款都符合《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以及公司注册地的相关法律,从而为顺利上市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