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证明
致:[接收证明的机构或个人名称,如“XX银行”、“XX项目招投标办公室”或“有关单位”]:
本公司(或“兹证明”)[您的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您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您的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您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您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住所: [您公司的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摘要或全部] 成立日期: [您公司的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您公司的营业期限,如“长期”或“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本公司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本公司目前合法存续,正常经营,无任何被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所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您的公司全称](加盖公司公章)
[日期,例如:2023年10月27日]